枉法裁判控告书中央第十二巡视组领导:四川高级人民法院领导:控告人:梁斌,汉族,男被控告人:罗志强,四川高县法院(2020)川1525民初1628号民事裁定书审判员。控告请求: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枉法裁判的责任,撤销(2020)川1525民初1628号民事裁定,立案恢复执行程序。一、案件事实如下:1、控告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四川高县法院审理达成民事调解书。2、2017年12月10日四川省高县人民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2019年01月17日恢复执行(2019)川1525执恢23号;4、2019年7月10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5、2020年01月03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6、2020年12月10日控告人依据2020年01月03日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四川高县法院不予立案,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恢复执行后,对申请执行人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综上所述,执行和解协议是在2019年01月17日恢复执行、2019年7月10日终结执行后2020年01月03日达成的。四川高县法院依据2019年01月17日恢复执行裁定不予受理立案,是故意违背中国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二、故意违背中国法律如下: 1、《刑法》第399条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第四条 法官在履行审判职责过程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依照本规定办理。 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的通知八、必须接访即办,件件有录入、事事有回应,严禁敷衍塞责、程序空转、化解不到位。此案存在严禁敷衍塞责、程序空转。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控告人2024年日分别通过邮政邮寄材料给高县法院院长黄洁和宜宾中院院长杨敏、欧阳丹东。基于此,控告人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部门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及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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